詳情描述
西語科翻譯有限公司成立以來,成功為3000多兒童翻譯出生證明。(正規(guī)有資質的翻譯公司,出具營業(yè)執(zhí)照副本復印件,翻譯人簽章。)
一、基本手續(xù)
1、父母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》、《居民戶口簿》、《居民身份證》、《結婚證》。
2、兒童出生國簽發(fā)的《國外出生證明》。
3、有資質的翻譯公司翻譯的《國外出生證明》中文件及翻譯公司的營業(yè)執(zhí)照副本復印件(均應加蓋翻譯公司公章)
4、國外出生嬰兒回國使用的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》或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旅行證》,且在有效期內。
二、除基本手續(xù)外,還需根據(jù)下列不同情況對應提供手續(xù):
1、非婚生育隨其中一方的,只需提供一方的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》、《居民戶口簿》、《居民身份證》、婚姻狀況證明。
2、非婚生育隨父的,還需提供有資質鑒定機構出具的鑒定證明。
3、達到法定結婚年齡未婚的,需在戶口辦理地派出所當場做書面《個人未婚聲明》。
4、新生嬰兒父母民族不同的,需提供《大連市XX區(qū)(市縣)民族成份登記確認申請書》。
三、審核程序
由新生嬰兒父(母)或監(jiān)護人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審核辦結。
說明:
1、申請人應當提供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A4復印一份(證明材料要求提供原件的除外),對不能提供原件的,應由存檔單位在復印件上加蓋公章確認。
2、申請人提供的證明材料應真實、有效。一經(jīng)查實弄虛作假的,一律不予登記或退回原戶籍所在地,并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。